
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26年第一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名,均为男性;消防文员1名。其中: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7人(灭火战斗员岗位5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青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10人(灭火战斗员岗位8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九华山风景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9人(灭火战斗员岗位7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保障科消防文员1名。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须持有 B2 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5.消防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
6.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放宽条件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录对象报考驾驶员岗位时,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实际从事驾驶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报考消防文员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确属用人单位亟需的专业岗位人才,经批准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4日17时截止。报考人员需到所报考单位报名点现场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报考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或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自发布招录公告起,可通过“池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招录信息。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个人征信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信息登记表》2份,手写签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五)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对象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录考核测试
1.体能测试
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执行,设置1000米跑(必考),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选一),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选一),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两选一),任一项目不合格即淘汰,分值按考核项目换算计入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岗位适应性测试
战斗员岗位:共2个项目,负重登六楼和拖拽;评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执行,分值按考核项目换算计入考核成绩。
驾驶员岗位:共2个项目,倒车入库和道路驾驶;评分参照《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分值按考核项目换算计入考核成绩。
文员岗位: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总分数的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在通过岗位适应性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实行量化评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4.体检和心理测试
面试合格者统一在市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职消防队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违反体格检查要求、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以及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专用心理测查系统,线上答题,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不得复测。
5.成绩评定
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岗位适应性测试×3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文员岗位:总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政治审查
重点考察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家庭成员及相关直系亲属的政治背景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八)录用及岗前培训
1.录用规则。全程参加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招录计划和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
2.报到时间。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3.岗前培训。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纳入实习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培训期间,因个人主观原因无法适应培训要求、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全程补录。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分岗位择优补录。待补录有效期为录用公示期结束后3个月内。
五、特别提醒
1.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面试、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对在招录全过程(含录用上岗后)发现的弄虚作假、作弊等违规行为,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3.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4.本公告由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监督电话:0566-2124118。
六、招录政策热点解读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时间需24小时备勤(工作时间之外备勤补贴综合包含在工资内),每月享受6-8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报考单位及工作需要分配至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用人单位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单位组织的1次免费体检。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1、设置了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按照对应标准申请选拔并给予任命;2、表现优秀者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立功受奖等奖励;3、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其工龄按相关政策可计算相应年限。
(四)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