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处拟招聘通过司考或法考人员2名。
一、聘任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思维严谨,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及语言沟通能力;
3.具有团队合作能力;
4.有志长期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
二、薪资待遇
1.实习期参照事业单位入职人员标准执行。
2.实习期满转任公证员后,按照主管机关相关文件执行。(具体面议)
三、合同签定:受聘人员与公证处达成意向,报县司法局批准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本公告长期有效。
青阳县公证处
2019.2.28
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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