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职责:以质量改善为主,临时承担其它质量工程师工作。
2.能力和素质要求
1)具有较好的解决质量问题的经验(有案例可供考证);
2)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领悟力强;
3)注重调查,实事求是;
4)逻辑性强,条理性好;
5)责任感强,勤奋,任务感强;
6)有铝型材挤压成型与加工的工艺技术、质量、生产工作经验的最好。
3.资格要求
1)最低大专学历,理工科;
2)从事质量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至少从事1年以上质量改善工作。
池州市高新区S321(清溪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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